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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外情取证: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该怎么办

日期:2023-05-02类型:新闻资讯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常见的共同共有关系,如果一方擅自抵押,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话,其抵押是有可能为无效抵押的情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该怎么办?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该怎么办  1、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  2、必须有另一方书面委托,才有代表另一方 南京市出轨调查的共有财产处分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解释,共同共有人无法定代表权,只有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才有代表权。否则,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对外设定抵押,一般为无效。  3、抵押贷款时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借款人贷款时应当填写以下资料: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贷款通则之 南京外遇调查取证所以规定必须有处分权人同意的抵押、质押的证明,目的在于避免导致抵押无效,保证信贷安全,而引发不必要的民事诉讼,然而在实践中,银行却往往忽略了对以共同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件的审查,从而在审查义务方面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借款人贷款时应当填写以下资料: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该怎么办的内容,由此可知,夫妻一方擅自以共有房产,在银行设立抵押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建议可以尽早维权。如其它疑问,欢迎向诉宁网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