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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婚外情调查: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吗

日期:2023-08-11类型:新闻资讯
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吗 遗嘱其实是遗嘱人实施法律行为的表现,在其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需要认定遗嘱在拟定的时候是否有效,那么遗嘱生效后由谁来执行呢?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吗?为什么遗嘱执行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下面就由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吗  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一般第三人为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由谁来执行呢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三、为什么遗嘱执行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  这是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可以由第三人来保管,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来负责执行,我国遗嘱法规定 南京市婚外情调查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以保证遗嘱的正常执行。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遗嘱可以给第三人保管吗有关内容。